在绩效计划的实施阶段,即全组织上下为了设定的目标而努力的过程中,为了使得绩效目标能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以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基本依据,组织常常使用“绩效合同”这一工具。所谓绩效合同,其实就是在绩效指标确定以后,由主管与员工共同商定员工在考核周期内的绩效指标和行动计划,然后以文字的形式确认,作为施行绩效的指导方向和考核考评时的对照标准和绩效面谈的纲要,以及以后就考核结果进行个人素质提高的依据。
绩效合同是进行考核的依据,在主管与员工就员工在本考核周期的业绩目标经过反复沟通,双方达成一致后就可以按照组织提供的绩效合同样式,将员工的个人考核指标、预期目标填写完整,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备查。绩效合同没有固定的流程和格式,它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受约人信息。受约人信息是指被考评对象的基本信息,包括员工的姓名、职位、所在部门等。
(2)发约人信息。发约人常常是由被考评员工的上一级正职(或正职授权的副职)担任。
(3)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是规定了绩效合同生效的截止时间,一般而言为一个绩效管理周期。
(4)计划内容。计划内容主要是绩效指标、考评权重、考评标准等,用于衡量被考评员工的重要工作成果,是绩效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
(5)考评意见。考评意见是在绩效考评完成之后,由发约人根据受约人的实际表现填写,用于分析绩效完成的亮点与不足,以达到绩效提升和改进的目的。
(6)签字确认。绩效合同需要由发约人和受约人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因此绩效合同的最后部分要留出相应的空间,以供签字使用。
除了以上基本内容,一些绩效合同中还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绩效目标完成与否的奖惩措施、员工能力发展计划、绩效目标修改履历等。绩效合同设计繁简与否,取决于组织的绩效管理水平和重视程度,不能一概而论,只要适合组织的实际情况即可。
学CMA,就来好睿网校A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