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及适用范围
商业汇票是指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是汇票中所特有的。
商业汇票使商业信用票据化,具有稳定、可靠、兑现性强等特点。商业汇票适用于同城或异地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订有购销合同的商品交易的款项结算(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2.商业汇票的分类及账务处理方法
商业汇票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其中,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
(1)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签发,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由收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交付款人承兑,由付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经本人承兑。付款人须在商业承兑汇票正面签署“承兑”后,将商业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商业承兑汇票按双方约定签发,在实务中,一般以由付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居多。
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付款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款项足额存到银行,银行在到期日凭票将款项划转给收款人、被背书人或贴现银行。如果到期日付款人账户存款不足支付票款,开户银行不承担付款责任,将汇票退回收款人、被背书人或贴现银行,由其自行处理,并对付款人处以罚款。
商业承兑汇票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凭银行盖章的进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凭“商业承兑汇票委托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
(2)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票据。
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时,承兑申请人应持购销合同向开户银行申请承兑,银行按有关规定审查同意后,与承兑申请人签订承兑协议,在汇票上盖章并按票面金额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承兑申请人应于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银行。到期未能存足票款的,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收款人、被背书人或贴现银行无条件支付款项外,还将按承兑协议的规定,对承兑申请人进行扣款,并将未扣回的承兑金额作为逾期贷款,同时收取一定的罚息。
银行承兑汇票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凭银行盖章的进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凭“银行承兑汇票委托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
3.应注意的问题
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应注意以下问题:
(1)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时,承兑人即付款人员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
(2)对信用不好的客户应慎用或不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3)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但背书应连续。
(4)商业汇票的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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