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小知识:库存现金日常收支规定
400-677-2767 8:00-22:00周一至周日
微信公众号
初级会计小知识:库存现金日常收支规定
浏览量 4648
获赞 0
2020/03/04
分享

  库存现金日常收支的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开户单位收入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但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单位,应事先报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在核定的范围和限额内进行,同时,收支的现金必须入账。

  (3)开户单位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如实写明提取现金的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

  (4)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

  (5)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抵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置“小金库”等。

  银行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将按照违规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处罚。

  学初级会计,就来好睿网校A课堂。

 

好睿财经

给他点赞
400-677-2767
工作时间:8:00-22:00周一至周日

Copyright©2020 好睿教育 www.haoruiedu.com All Right Reserved.

辽ICP备15009924号-1

微信公众号
好睿手机官网
提交成功
感谢您的吐槽!我们会针对问题进行 改进,敬请期待!
确认